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部展会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产品加工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直属各单位、业务主管各社会组织:
《2018年农业部展会计划》已经农业部2018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业展会在引领生产消费、促进产销衔接、拉动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抓好组织实施,防止铺张浪费,注重展会实效。
二、提高展会质量。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主线,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提升农业展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严格展会管理。要按照《农业部展会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严格展会合同管理和经费使用,进一步提升办展能力。
四、认真总结工作。要认真做好展会的总结和报备工作,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书面总结,相关材料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和业务归口管理司局。
农业部办公厅
2018年1月17日
农业部主办的展会
农业部共同主办的展会
农业部事业单位举办的展会
农业部直属单位组团参加的境外展会
(来源:农业部)